由於視覺系統容易受光照強度,物體表面紋理情況的影響。超聲波在某些吸音材料上也容易出現不能正常測距的情況。在視覺系統和超聲波都失效的情況下,視覺定位模式會自動切換到姿態模式。所以以下場景,謹慎使用視覺定位:
1. 低空(0.5 米以下)快速飛行時,視覺定位系統可能會無法定位。純色表面(例如純黑、純白、純紅、純綠),有強烈反光或者倒影的表面;
2. 飛行器速度不宜過快,如離地 1 米處時飛行速度不可超過 4 米/秒,離地 2 米不可超過 8 米/秒;
3. 水面或者透明物體表面,運動物體表面(例如人流上方、大風吹動的灌木或者草叢上方),光照劇烈快速變化的場景;
4. 在特別暗(光照小於 10LUX)或者特別亮(光照大於 10,000LUX)的物體表面;
5. 對超聲波有很強吸收作用的材質表面(例如很厚的地毯)紋理特別稀疏的表面。紋理重複度很高的物體表面(例如顏色相同的小格子磚);
6. 傾斜度超過 30 度的物體表面(不能收到超聲波回波);
使用 P 模式飛行,如果遙控器信號斷開,並且視覺定位系統工作正常,則飛行器將懸停8秒後自動降落;
注:確保視覺定位系統的單目鏡頭清晰無污點。視覺定位系統使用高度為 3 米以內。由於視覺定位系統依賴地表圖像來獲取位移信息,確保周邊環境光源充足,地面紋理豐富。視覺定位系統在水面、光線昏暗以及地面無清晰紋理的環境中無法定位。在使用視覺定位系統的過中,注意附近不要開啟其它 40KHz 超聲波設備,包括其它飛行器;
由於視覺定位系統會發出人耳無法識別的超聲波,該超聲波或會引起動物不安,使用時請遠離動物。